|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
2、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行为;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真实名称或者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的;
8、作虚假的现场演示或说明的;
9、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10、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对商品价值做虚假宣传的;
11、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条款提供商品的;
12、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13、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经营者有上述行为,消费者可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向经营者提出索赔要求,索取赔偿的数额应按所购买的商品的价格和接受服务的费用双倍返还法。
经营者有上述欺诈行为,又拒不接受消费者的赔偿要求,消费者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出控告,不能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
从开始到未来,零消防将继续秉承“客户至上,诚信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对产品的基础性和实用创新性作用,致力于为全社会的人民生活保驾护航,帮助更多用户通过我们零消防升华消防安全事业。北京零消防电动消防车,移动的微型消防站,应急灭火,宣传巡逻,普及消防知识,巡查安全隐患以及其他款式巡逻,保洁,环卫扫路电动车,低碳环保零排放,纯电能源无污染,集浇灌,扫路,冲洗,洒水,雾炮除絮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电动车辆,携手社会各界精英人士共拓绿色环保事业,享碧海蓝天,创美好家园!
北京零消防电动消防车,移动的微型消防站,社区小区的消防安全神器! 上一个:警惕消费陷阱!
下一个:作为商家若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会有哪些责任和后果呢?
|
产品导航
|